察智部·陈襄第一百零三

【原文】

襄摄浦城令,民自失物者,曰曹捕偷儿数辈至,相撑拄。襄曰:“某庙钟能辨盗,犯者扪之辄自声,否则寂。”乃遣吏先引盗行,自率同列诣钟所,祭祷而阴涂以墨,蔽以帷,命群盗往扪。少焉呼出,独一人手不污。扣之,乃盗也。盖畏钟自声,故不敢扪云。

〔评〕按襄倡道海滨,与陈烈、周希孟、郑穆为友,号“四先生”云。

首页
手机
书架
评论
上篇
目录
下篇
设置
设置
阅读模式
白昼
黑夜
正文字体
宋体
仿宋
雅黑
楷体
字体大小
16
18
20
22
页面宽度
640
700
800
900
顶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