察智部·张齐贤第九十四

戚里有分财不均者,更相讼。齐治曰:“是非台府所能决,臣请自治之。”齐治坐相府,召讼者问曰:“然非以彼分财多,然分少乎?”曰:“然。”具款,乃召两吏,令甲家入乙舍,乙家入甲舍,货财无得动,分书则交易,明日奏闻,上曰:“朕固知非君不能定也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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