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二·砂罐锡注

  宜兴罐,以龚春为上,时大彬次之,陈用卿又次之。锡注,以王元吉为上,归懋德次之。夫砂罐,砂也;锡注,锡也。器方脱手,而一罐一注价五六金,则是砂与锡与价,其轻重正相等焉,岂非怪事!一砂罐、一锡注,直跻之商彝、周鼎之列而毫无惭色,则是其品地也。
首页
手机
书架
评论
上篇
目录
下篇
设置
设置
阅读模式
白昼
黑夜
正文字体
宋体
仿宋
雅黑
楷体
字体大小
16
18
20
22
页面宽度
640
700
800
900
顶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