犬韬·分兵第五十一

武王问太公曰:“王者帅师,三军分数处,将欲期会合战,约誓赏罚,为之奈何?”

太公曰;“凡用兵之法,三军之众,必有分合之变。其大将先定战地、战日,然后移檄书与诸将吏,期攻城围邑;各会其所;明告战日,漏刻有时。大将设营而陈,立表辕门,清道而待。诸将吏至者,校其先后,先期至者赏,后期至者斩。如此则远近奔集,三军俱至,并力合战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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