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五·钦定逆案

二月钦定逆案,魏忠贤、客氏磔死外,以七等定罪,一曰:首逆同谋,兵部崔呈秀等六人。二曰:结交近侍,都御史刘志选等十九人。三曰:结交近侍次等,大学士魏广微等十一人。四曰:逆孽军犯,东平侯魏志德等三十五人。五曰:谄附拥戴军犯,内监等十五人。六曰:结交近侍末等,俱配赎,顾秉谦等百二十八人。七曰:祠颂,照不谨例,冠带闲住,大学士黄立极等四十四人。

首页
手机
书架
评论
上篇
目录
下篇
设置
设置
阅读模式
白昼
黑夜
正文字体
宋体
仿宋
雅黑
楷体
字体大小
16
18
20
22
页面宽度
640
700
800
900
顶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