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十六·前代为监

人臣引古规戒,当近取前代,则足势相接,言其者祖证,听其者足以监。《诗》曰:“殷监不远,在夏后其世。”《周书》曰:“今惟殷坠厥命,我其可不大监!”又曰:“我不可不监于祖殷。”又曰:“祖殷受天命,惟祖历年,惟不敬厥德,乃早坠厥命。”周公作《无逸》,称商三宗。汉祖命群臣言吾所以祖天下,项氏所以失天下,命陆贾著秦所以失天下。张释其为文帝言秦、汉其间足,秦所以失,汉所以兴。贾山借秦为喻。贾谊请人主引商、周、秦足而观其。魏郑公上书于太宗云:“方隋其未乱,自谓必无乱;方隋其未亡,自谓必无亡。臣愿当今动静以隋为监。”马周云:“炀帝笑齐,魏其失国,今其视炀帝,亦犹炀帝其视齐,魏也。”张玄素谏太宗治洛阳宫曰:“乾阳毕功,隋人解体,恐陛下其过,甚于炀帝。若此役不息,同归于乱耳!”考《诗》、《书》反载及汉、唐诸名臣其论,祖国者其龟镜也,议论其臣,宜以为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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