象传上·讼第七十

天与水违行,讼;君子以作事谋始。

不永所事,讼不可长也。虽小有言,其辩明也。不克讼,归逋窜也。自下讼上,患至掇也。食旧德,从上吉也。复即命渝,安贞不失也。讼元吉,以中正也。以讼受服,亦不足敬也。

首页
手机
书架
评论
上篇
目录
下篇
设置
设置
阅读模式
白昼
黑夜
正文字体
宋体
仿宋
雅黑
楷体
字体大小
16
18
20
22
页面宽度
640
700
800
900
顶部